一、历史上的蔷薇

1.“蔷薇硝”

《红楼梦》第59回:“一日清晓,宝钗春困已醒。于是唤起湘云等人来,一面梳洗,湘云因说两腮作痒,恐又犯了杏斑癣,因问宝钗要些蔷薇硝来。”

2.“白花满把蒸成露”

“野蔷薇开白花,田家篱落间处处有之,蒸成香露,可以泽发。”

二、年版化妆品已使用原料目录中的蔷薇

具体内容如下:

化妆品植物类原料是指直接来源于植物,且没有经过化学修饰的、用于化妆品生产的原料。

1.原植物粉末:野蔷薇(ROSAMULTIFLORA)果

2.提取物:法国蔷薇(ROSAGALLICA)提取物

3.果汁:狗牙蔷薇(ROSACANINA)果汁

4.水:突厥蔷薇(ROSADAMASCENA)花水

5.油:蔷薇(ROSASPP.)花油

6.蜡:洋蔷薇(ROSACENTIFOLIA)花蜡

7.树脂:岩蔷薇(CISTUSLADANIFERUS)树脂

化妆品蔷薇类原料命名与其制备工艺直接相关:

1.提取物,是指经溶剂提取所获得的产物;

2.粉,是经机械粉碎获得的原植物粉;

3.汁,是经机械压榨获得的产物;

4.水,是经水蒸气蒸馏获得的含挥发油的水溶液;

5.油,可以是经水蒸气蒸馏获得的挥发油,也可以是经机械压榨获得的脂肪油等。

化妆品中蔷薇类原料的安全评估

1.本目录载明的原料最高历史使用量,可作为化妆品安全评估报告(简化版)的证据类型,为化妆品安全评估提供参考,

2.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结合产品类型正确使用原料最高历史使用量,只有驻留类产品最高历史使用量信息的原料,淋洗类产品可参照驻留类产品信息使用。

3.对目录未提供最高历史使用量的原料,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可按照《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作为评估证据,或者按风险评估程序进行安全风险评估,确保原料的使用安全。

三、新原料申请中的蔷薇

受理编号

名称

生产企业

JHZYL

蔷薇红景天(RhodiolaRosea)根提取物

雅诗兰黛公司

备注:资料来源于.4.23《关于化妆品新原料过渡期处理细则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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