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4月12日电据深交所网站4月12日消息,因对发行人发表的核查意见不准确,中信证券收到深交所监管函,韩昆仑、段晔等两名保荐代表人被通报批评。具体来看,监管函指出,年6月30日,深交所受理了中信证券推荐的陕西嘉禾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禾生物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经查明,在担任项目保荐人过程中,中信证券存在四方面违规行为。 第一,对发行人境外存货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实际开展的核查工作与披露情况存在差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显示,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5万元、.75万元、.41万元,占各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约为46%,其中一半以上存放于境外。报告期内,发行人发往美国子公司Jiaherb在途存货大幅增加,从.91万元增长至.42万元。深交所现场督导发现,一是发行人境外存货存在账实不符、期后销售比例低于同行业等情形。前述.42万元在途存货中,绝大部分截至年5月底仍未实现销售,与同行业公司在2至3个月内完成销售的惯例不一致。经抽查,发行人于年1月入库的主要产品中有27箱“红景天提取物”未盘到实物。二是发行人在审核问询回复中披露了存货存放于海外仓库的相关情况,但遗漏披露Jiaherb存在租赁第三方仓库存放.26万美元存货的情形。经检查《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保荐工作底稿,中信证券对发行人存货存在如下核查工作不到位的情形:一是未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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